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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体育活动事务委员会(委员会)是体育委员会(体委会)辖下三个事务委员会之一,就香港大型体育活动的举办政策及资源分配透过体委会向政府提出意见。委员会设有决策架构,以决定对本地举办的大型体育活动提供资助的优先次序及政府的参与方式。有关政策订明政府在举办大型体育活动方面的角色,并提供按既定准则评估有关建议的机制。政策亦订明监察有关活动的程序,以确保采用恰当及具成本效益的方法使用公帑。

为了扶植更多可持续举行的大型体育活动,委员会于2004年11月设立了「M」品牌制度及支援计划(「M」品牌制度),把「M」品牌授予在香港举行并获认可的大型体育活动。为迎合个别「M」品牌活动的需要,委员会将特别制定整套支援措施,以协助这些活动发展为市场主导及有利可图的定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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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体育活动事务委员会(委员会)是体育委员会(体委会)辖下三个事务委员会之一,就香港大型体育活动的举办政策及资源分配透过体委会向政府提出意见。委员会设有决策架构,以决定对本地举办的大型体育活动提供资助的优先次序及政府的参与方式。有关政策订明政府在举办大型体育活动方面的角色,并提供按既定准则评估有关建议的机制。政策亦订明监察有关活动的程序,以确保采用恰当及具成本效益的方法使用公帑。

为了扶植更多可持续举行的大型体育活动,委员会于2004年11月设立了「M」品牌制度及支援计划(「M」品牌制度),把「M」品牌授予在香港举行并获认可的大型体育活动。为迎合个别「M」品牌活动的需要,委员会将特别制定整套支援措施,以协助这些活动发展为市场主导及有利可图的定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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